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财产分割财产分割 → 交纳定金需慎重,未签合同难返还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交纳定金需慎重,未签合同难返还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1-18 12:19:58 阅读次数: 961
2009年2月,杨先生到北京某公司考察该公司特许经营的冰激凌项目,后双方约定由杨先生交付3000元定金,然后待其交纳加盟费后再签订加盟合同。但后来杨先生认为北京某公司并未按照《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其进行信息披露,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某公司返还3000元定金并支付交通费及住宿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杨先生参加了北京某公司开办的冰激淋浪漫店的开店相关培训课程,并全权委托该公司为其办理在知味公司处所购机器设备及原物料的运输事宜。同日,杨先生与公司签订《预留名额申请协议》,双方约定:杨先生预留定金3000元,预留期限为七天,预留定金不予退还。

  法官解析:本案中,杨先生虽主张北京某公司没有对其披露相关信息,要求返还定金,但该主张并不影响双方签订的《预留名额申请协议》效力,亦不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预留名额申请协议》的合同性质是定金合同,并不是特许经营合同,北京某公司履行定金合同并无信息披露义务,其只需履行在预留期内为杨先生保留名额即可,而杨先生未在七日内与北京某公司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合同,其行为已违反《预留名额申请协议》约定,故其要求返还定金3000元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日常加盟活动中,为保证合同履行,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双方往往要签署定金合同,要求加盟商交纳一定金额的定金以保障加盟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加盟商多为下岗人员或在校毕业生,缺乏相关经验,多认为定金合同属自身履约能力保证,未签订正式合同,定金就应返还。但是,我国《合同法》早已对定金合同进行明确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因此,法官建议,签订定金合同应慎重,切不可麻痹大意。因为,定金属金钱担保,收取定金一方因此基于信任并做出必要准备和支出,所以一旦定金合同生效后,交纳方又因自身原因拒绝加盟,提出返还所交纳定金,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

上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损害赔偿律师|上海律师|律师|债权律师

上海继承律师|上海合同律师|专业律师|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网

 

(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李群律师,善于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及各类民事经济类纠纷等,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二个方面规避客户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用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5921479030 邮箱liqun158@hotmail.com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上一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下一篇:违反保证金约定,追讨钱款被驳回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涉外离婚律师网 所有 闫显明律师行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沪ICP备18019895号-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