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财产分割财产分割 → 亲子鉴定知真相 离婚“父亲”获赔偿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亲子鉴定知真相 离婚“父亲”获赔偿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1-01-09 17:37:38 阅读次数: 923

亲子鉴定知真相 离婚“父亲”获赔偿
  近日,上饶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判决李某与王某离婚,李某赔偿王某为抚养非亲生儿子的抚养费16980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01年底,王某与李某开始同居。2003年1月16日,李某生育一男孩名东东。2004年1月13日,两人登记结婚。今年3月19日,王某与李某到法院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李某为能取得儿子的抚养权提出儿子非王某亲生,后经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鉴定结论为王某非东东的亲生父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非东东亲生父亲,因此王某对东东也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东东从小一直由随王某、李某共同生活,由王某、李某共同抚养,所以李某应当将王某在此期间因抚养东东而支出的合理抚养费返还给王某。同时,王某因此精神受到一定的伤害,故对王某要求李某给付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上一篇:未婚生女讨名份 起诉男方索要抚育费
下一篇:丈夫出车祸欠债 离婚后妻子也要还?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涉外离婚律师网 所有 闫显明律师行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沪ICP备18019895号-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