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
【协议离婚】
┝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
    热 点 点 击
 因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福州漂亮准妈妈为不嫁错人 带三男子做亲子鉴定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中的第三者赔偿问题
 情侣同居7天就分手 一年后女方抱个孩子来认爹
 帮助他人虚假注册资金如何承担责任-上海公司法律师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表
 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子女有权起诉讨要
 女儿去世房屋归属起争议 岳母状告女婿为房产“正名”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广东东莞一女子索取“性福赔偿”获赔64万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 夫妻婚后签订协议书 妻子不堪家暴离婚获赔40万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夫妻婚后签订协议书 妻子不堪家暴离婚获赔40万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李群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01 11:00:01 阅读次数: 1835
       婚后签订的《夫妻协议书》,离婚时可据此要求赔偿。因为屡屡遭到家庭暴力,闭女士无奈之下向丈夫张先生提出离婚,凭这份《夫妻协议书》,向丈夫索赔40万元。该案经过一审再审,广州市中院判令张先生赔偿闭女士40万元。法官提醒,只要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适用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婚后签协议约定赔偿

  2005年,闭女士与张先生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婚后也没有生育子女。

  2006年,两人签订了《夫妻协议书》,对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约定,其中特别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必须向无过错方支付赔偿金,金额为一次支付40万元人民币。”

  婚后,闭女士与张先生经常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张还动了几次手打妻子。2007年12月,张先生将闭女士打致轻伤,他因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六个月。

  随后,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闭女士提出离婚,并要求张先生按照《夫妻协议书》的约定赔偿其40万元。

  一审法院判令张先生赔偿闭女士损害赔偿金5万元,准予两人离婚。但双方均上诉,广州市中院维持了原判。闭女士向广东省检察院抗诉后,此案再审。

  判《夫妻协议书》有效

  广州市中院再审认为,张先生与闭女士于2006年4月16日签订的《夫妻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从该份《夫妻协议书》的内容反映,双方约定的40万元赔偿金,包含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原审判决将40万元赔偿金均认定为精神损害赔偿金,继而认定数额过高,有失偏颇。

  而且张先生对闭女士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已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给闭女士的身体及精神健康均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即使按照人身损害损益相当的原则,约定的40万元赔偿金并非明显过高。因此,再审改判张先生支付损害赔偿金40万元给闭女士。

  律师提醒《夫妻协议书》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必须向无过错方支付赔偿金,金额为一次支付40万元人民币。”

http://www.lihun666.com

http://www.lawyers888.com

律师联系方式:15921479030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上海房产律师|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法律咨询|上海遗嘱律师上海继承律师上海婚姻律师遗嘱公证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上一篇:鸳鸯“离婚协议”戏鸳鸯
下一篇:夫妻为报销取暖费假离婚 丈夫遇新欢弄假成真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上海涉外离婚律师网 所有 闫显明律师行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08室
联系电话:15921479030 联系人:李群 律师
沪ICP备18019895号-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