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那隆镇年仅19岁的小青年黄某还是个学生,但因为在公路上玩夺命飞车撞死了无辜的路人何某,黄某不得不告别课堂入狱思过。日前,灵山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了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1年4月18日晚上8时,黄某无证驾驶无牌号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着省道310线由灵山县陆屋镇向那隆镇方向行驶。为了耍帅,黄某不但将车速保持到了最快,还走起了“S”型路线,一路横冲直撞。由于时值晚上,而公路上并没路灯,加上黄某又不注意看路,当他一路扭曲着“S”型行至省道310线23公里加800米处时,才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路边停放着一辆三轮摩托车。为了避开三轮车,黄某慌忙将车头向左边扭转,却不想此举避开了三轮车,却撞上了站立在三轮车左侧的何某,造成了何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黄某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灵山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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